美国移民局拟新规,海外企业家留美将更容易!
返回列表来源:发布日期:2016-08-29 17:53 责任编辑: 加入收藏
奥巴马政府在周五(8月26日)提出了一个规定,旨在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移民企业家在美国开设公司。
2016.8.26,美移民局发布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家获得“入境许可”,以便于他们在美国创业。
全文如下:
新规解读
新规下,当入境企业家符合下列条件时,国土安全局将给这些外国创业者颁发时效为2年的“入境许可”。
1. 申请人必须在企业中占有至少15%的股份,并是企业运营的核心人物。
2. 该企业是近三年在美国创办的。
3. 初创企业显示出实质性的商业发展以及就业创造潜力,这一条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反映:
i. 企业获得了至少34.5万美元来自美国投资人的资本投资,并且这个美国投资人要有之前投资成功的先例。
ii. 获得来自联邦、州、或本地政府至少10万美元的奖励或者拨款。
iii. 以上两点需要至少满足一点,以及其它任何可以证明有时候自行商业发展和就业创造潜力的其它类似证据。
一旦符合条件1.次入境可停留长 2 年;
2.如公司发展良好,能够继续获得融资、收入和创造新就业,可以申请再延长3 年;
3.长总共 5 年。5年之后,如果满足要求,到时创业者早已经有资格申请移民。在财富 500 公司当中,40% 的公司由移民或移民的孩子创立。
符合条件的移民企业家可以申请两年的入境证,在美临时合法居留,对他们的创业企业在美发展进行监督管理。两年后,国土安全部将只考虑与在投资增长、收入增长、就业创造数量等方面证明该企业和企业家创造了显著公共利益的证据;如果能够提供,则国土安全部将再批准一个长达3年的入境证。
新规在联邦公报发表后,将有45天公示期。之后美国移民局将表示接受评论。新规在公示期不生效。终法案将显示新规生效时间,终法案亦将在联邦公报上发表。
新规评析
美国国土安全部提出此规定,并表示如果创业者拥有来自美国投资者的大量资金,那么这能减缓他们创业的压力。
政府希望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在1月20日任期结束前完成这项规定。
美国作为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移民国家,移民政策随时代发展而变化自然而然,无论奥巴马政府能否在任期内完成这一迈进,亦无论大选结果如何,开放包容的移民政策,打开国门广纳英才的策略,始终是大势所趋。
(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